按原制度文件报考条件报考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(考全科)且取得部分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人员(含中专学历人员),继续报考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四个科目(考全科)时,其2018年度及之后年度取得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均按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。
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领取是有期限的,证书未按时领取的,由相应考试考务机构代为保管,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,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回收,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按相关规定统一销毁,资格证书统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定证书印制企业销毁。
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(调整后)
(一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。
(二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。
(三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。
(四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。
(五)具有博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年。
(六)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后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。
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按照专业类别实行全国统一考试,考试科目分为“安全生产法规”“安全生产管理”“安全生产技术基础”3个公共科目和“安全生产专业实务”1个专业科目,“安全生产专业实务”科目分为煤矿安全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、化工安全、金属冶炼安全、建筑施工安全、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专业(不包括消防安全)7个专业类别。其中,“安全生产法规”“安全生产管理”“安全生产技术基础”为客观科目;“安全生产专业实务”为主客观混合科目。
符合《规定》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,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,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,可免试《安全生产管理》和《安全生产技术基础》2个科目。符合《规定》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,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,可免试《安全生产技术基础》科目。
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《安全生产法规》《安全生产管理》《安全生产技术基础》《安全生产专业实务》4个科目。《安全生产专业实务》科目分为:煤矿安全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、化工安全、金属冶炼安全、建筑施工安全、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(不包括消防安全),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。
中级安工新旧报名条件对比
原: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要求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7年。
现: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要求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6年。
原: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要求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。
现:具有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要求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。
目前工作年限调整方案还在公示阶段,公示期结束后如果没有异议,应该就按照这个调整后的方案实施,具体调整时间还需等正式通知,届时优路教育将及时更新,敬请期待。
注册安全工程师领取证书一般有3种方式:个人领证:原件+成绩单领取(PS:成绩单可在成绩查询时直接打印,部分省份还要求准考证);他人代领:代领人+持证人有效原件(PS: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);单位代领:单位介绍信+介绍人原件;部分地区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进行领取。
(三)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;或具有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,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。
《分类管理办法》将注册安全工程师划分为煤矿安全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、化工安全、金属冶炼安全、建筑施工安全、道路运输安全、其他安全(不包括消防安全)7个专业类别。如需另行增设专业类别,由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有关论证报告和意见后,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共同确定。